安润金融服务协议
安润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由安润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所属的安润金融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向注册用户提供签署借款、抵押/质押(如适用)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网络借贷中介服务和代理债权转让双方提供债权转让的中介服务。在您注册成为本网站出借人用户前,您已充分阅读并理解《安润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的所有条款。您同意以下条款并注册后,将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条款接受本网站的服务,同时有义务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本协议内容包括以下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不定时发布或修订的各类规则(以下称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声明与承诺
(一)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安润金融用户以接受本服务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 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一旦您注册成为安润金融用户,即表示您无条件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并承诺遵守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府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本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并生效,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或取得您的任何事先认可;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保持注册用户账户及(或)使用本服务,则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同意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立刻停止使用本服务并注销您的注册用户账户,但该终止或中止行为并不能豁免您在有效注销用户账户前于本网站已经进行的交易下所应承担的义务。
(三)您确认,您只要勾选位于注册页面下方的“我同意服务协议”选项并按照本网站的流程成功注册后,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您不得以未签署书面协议为由否认本协议的效力。
(四)您声明,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安润金融用户时,您是持有中国大陆有 效身份证件(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的18周岁以上的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若您不具备或在任何时间失去前述资格的,您承诺您将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您亦同意本公司有权(但不承担义务)随时中止或终止您用户资格及账户。
(五)您同意,在您注册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将本网站的用户名转让给第三方或者授权给第三方使用。您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网站后在本网站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您,并由您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后果。您承诺并确认在注册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保证所有资料均真实无误,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如您因网上行为而导致本网站被任何司法部门或行政机关要求提供您的相关资料,您同意本网站可披露所需资料而该等披露将不构成违约,亦不需向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若本网站因此向司法部门或行政机关提供您的相关资料 而产生任何费用或损失,本网站有权向您追偿,您亦承诺同意赔偿该等费用或损失。
(六)您保证并承诺您通过本网站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您同意,本网站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协助对您在本网站的账户及资金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等操作。
(七)您确认,若您通过本网站转让任何债权,或者您通过本网站受让任何债权时, 您同意按照本网站不时公布及不时修订的《债权转让规则》规定办理,本公司有权在您转让/受让债权指令生效后,自行变更您转让/受让债权后所持有的债权份额。您确认,以本网站公布的《债权转让规则》规范您与您的债权受让/转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等同于您与该债权受让/转让人之间签署了与《债权转让规则》相同条款的债权转让协议。任何由本网站对于《债权转让规则》的修改,您无论作为该等债权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均同意该等修改亦构成您于任何之前进行的债权转让条款的修订,并即时生效。
(八)您同意,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您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本网站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您存在违法或者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的或者您借款逾期未还的,本网站有权在本网站及互联网络上公布您的违法、违约行为,并将该有关内容记入任何与您相关的信用资料和档案。若出现欺诈行为或者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的,本网站有权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
(九)如果您是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出借人应当证明自己具备如上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通过本平台提供的出借人投资风险识别及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符合要求。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平台会为出借人准备相应保证或承诺,在本平台撮合交易的电子合同中已用特殊字体标注提醒,请您自行签署保证出借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
(十)如果您是借款人,应提供在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借款信息,借款用途不得是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更不得用于恐怖融资。借款人应在事情发生前或发生后2日内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权益的重大信息。本网站有权对融资项目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二、“安润金融服务”概要
(一) “安润金融账户”:指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向您提供的唯一用户名编号。您可自行设置相关密码,并用以查询或进行相关交易。
(二) 安润金融中介服务:即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您提供的借贷中介服务, 其中包含:
1. 信息审核:对您的登记信息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和保存;
2. 实地调查:对您的登记信息,结合本公司有关标准对您的借贷事项进行实地调查;
3. 借款发布:受借款人委托,经审核发布有关借款信息;
4. 投标出借:接受出借人对借款请求以投标方式进行出借;
5. 代办评估:对借贷抵押或质押的不动产和动产代办评估事宜;
6. 专家评审:对借贷抵押或质押的不动产和动产代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价值评审事宜;
7. 抵/质押存管:受出借人委托对借贷协议项下的债权提供抵押登记服务,及/或为质押物品提供存管服务,本网站仅承诺按照合理行事标准保管质押物品,非因本网站的恶意故意行为造成的质押物品的贬值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 还款催收:受出借人委托对借贷协议项下的本息还款提供提醒和催收服务,本网站仅承诺按照合理行事标准进行催收,并不承担对于被催收借款未能收回的任何赔偿责任;
9. 建立资金账户:根据借贷需求使用本服务指定的方式为您在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资 金监管平台上建立独立的客户账户(以下简称客户资金账户),并委托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代您保管。您在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的账户为独立于本网站的资金账户,您在客户资金账户的充值汇划行为完全为您与该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的独立行为,请您参照并遵守该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的相关规定操作,本公司并不参与也不对此承但保证责任。若因该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的原因导致您资金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 款项划转:根据借贷协议及网站有关的规定,受借贷双方委托将借款资金和还款资金划转到您的客户资金账户;
11. 账户查询:本公司将对您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查询您的安润金融账户名下的交易和操作记录,您认为记录有误的,本公司将向您提供本公司已按照您的指令所执行的收付款的记录。您理解并同意您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提供的,您需向该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请求查证;
12. 其他合理的相关服务。
三、“安润金融服务”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务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一)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即授权本公司按照您的指令代办您的借贷有关事宜。
(二)本公司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接受来自您的指令:其一,您在本网站或其他可使用本服务的网站或软件上通过以您的安润金融账户名及密码或数字证书等安全产品登录安润金融账户并依照本服务预设流程所修改或确认的交易状态或指令;其二,您通过您注册时作为该账户名称或者与该账户绑定的手机或其他专属于您的通讯工具(以下合称该手机)号码向本系统发送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回复;其三,您通过您注册时作为该账户名称或者与该账户名称绑定的其他硬件、终端、软件、代号、编码、代码、其他账户名等有形体或无形体向本系统发送的信息(如本方式所指有形体或无形体具备与该手机接受信息相同或类似的功能,以下涉及该手机的条款同样适用于本方式)。无论您通过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向本公司发出指令,都不可撤回或撤销,且成为本公司代理您支付或收取款项或进行其他账户操作的唯一指令,视为您本人的指令,您应当自己对本公司忠实执行上述指令产生的任何结果承担责任。本协议所称绑定,指您的安润金融账户与本条上述所称有形体或无形体存在对应的关联关系,这种关联关系使得安润金融服务的某些服务功能得以实现,且这种关联关系有时使得这些有形体或无形体能够作为本系统对您的安润金融账户的识别和认定依据。
(三)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本网站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或本公司发送到该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均构成本网站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网站的相关规则。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单方修改本网站的相关规则,并以在本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并生效,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 您或取得您的任何事先认可,相关规则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到该手机 的短信或电话等)为准,您同意并遵照相关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四)本公司会以电子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 您应当及时登录到本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五)若您未通过实名认证,他人通过本服务向您支付款项时,相应款项将无法使用或提现,您授权本公司暂时代为保管该款项,直到您完成实名认证。
(六) 您在您的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独立于本公司营运资金及本公司的账户之外,且您的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不产生任何利息收益。
(七)本公司并非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来实现,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的合理时间。
(八)您完全承担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由本公司保管或代收或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风险及可能的孳息损失。
(九)在您注册成为安润金融用户时,您授权本公司通过银行或向第三者审核您的身份 和资格,并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关于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资料。
(十)您不得将本服务用于非本公司许可的其他用途。
(十一)交易风险
1. 在使用本服务时,若您或您的交易对方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则本公司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相关服务,且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而款项已先行划付至您或他人的客户资金账户名下,您同意本公司有权直接自相关账户余额中扣回款项及(或)禁止您要求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汇入您的银行账户,您同意本公司有向您事后索回之权利,因您的原因导致本公司事后追索的,您应当承担本公司合理的追索费用。
2. 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十二)服务费用
1. 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有权依照本网站不时公布的收费规则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本服务时本网站上不时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面协议为准。
2. 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您同意本公司有权自您委托本公司代管、代收或代付的款项 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用。
(十三)本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
四、“安润金融服务”使用限制
(一)您承诺合法使用本服务及本网站内容。禁止在本网站从事任何可能违反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或者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网站的行为,如擅自进入本网站的未公开的系统、不正当的使用密码和网站的任何内容等。
(二)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雇员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 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3.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4. 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5.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 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7. 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8. 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9.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及其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三)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本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 本公司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2. 本公司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该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3. 在必要时,本公司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提供本服务,并暂停、关闭或删除该账户及您账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并将您滞留在该账户的全部合法资金退回到您的客户资金账户或银行账户。
(四)如您需要注销您的安润金融账户,应先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本公司注销该账户, 即表明本公司与您之间的协议已终止,但您仍应对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仍可保有您的相关信息。
五、 系统中断或故障
系统因下列任一或多种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公司在本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二)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三)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四)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和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六、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一)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负责。
(二)您承诺了解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明确因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您与交易对方承担。
(三) 安润金融用户信息是由用户本人自行提供的,本公司无法保证该信息之准确、 及时和完整,您应对您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四)除本公司特别承诺,本公司不对借贷交易及本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本服务符合您的需求。
2. 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3. 您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符合您的期望。
(五)本服务之合作单位,所提供之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六)您经由本服务之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之下载而导致您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您应负完全责任。
(七)您自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之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形式,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本服务之保证。
(八)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本公司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九)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七、涉及第三方网站
本网站不能保证也没有义务保证第三方网站上的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您应按照第 三方网站的服务协议使用第三方网站,而不是按照本协议。第三方网站的内容、产品、广告和其他任何信息均由您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而与本网站无关。
八、不保证
本服务中不带有对本网站中的任何用户、任何交易的任何保证或条件,无论是明示、 默示或法定的,因此本网站及其股东、创建人、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关联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雇员(以下称“本网站方”)不保证网站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及时性、可靠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且免除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九、网站内容监测
本网站没有义务监测网站内容,但是您确认并同意本网站有权不时地根据法律、法规、 政府要求透露、修改或者删除必要的、合适的信息,以便更好地运营本网站并保护自身及本网站的其他合法用户。本网站有权将相关信息传输给数据统计部门。您同意本网站将相关信息报送给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
十、个人信息的使用
本网站对于您提供的、自行收集到的、经认证的个人信息将按照本网站的隐私规则 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当您作为借入人借款逾期未还时,作为借出人的其他用户可以采取发布您的个人信息的方式追索债权,但本网站对该等借出人的行为免责。
十一、索赔
由于您违反本协议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侵害第三方的权利,而引起第三方对本网站提出的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诉讼。本网站有权向您追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法律费用、名誉损失、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补偿金等
十二、终止
除非本网站终止本协议或者您申请终止本协议且经本网站同意,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本网站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在任何时间终止本协议或者限制您使用本网站。但本网站的终止行为不能免除您根据本服务协议或在本网站生成的其他协议项下的还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十三、附加条款
在本网站的某些部分或页面中可能存在除本协议以外的单独的附加服务条款,当这些 条款存在冲突时,在该些部分和页面中附加条款优先适用。
十四、 完整协议
本协议由本协议条款与本网站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您对本协议理解和认同,您即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您使用 本服务,您和本公司即受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
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五、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文本、数据、设计、源代码、软件、照片及其他全部信息,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二)非经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 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的、 机械的、复印的、录音录像的方式和形式等。
(三)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